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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03 |
點閱率:25021 |
日期:2007/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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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官方聲明—玩家切勿聽信或散播未經證實之謠言! |
親愛的玩家:
有鑒於日前網路上出現傳播、散布對於〝亂Online〞之不實謠言,已嚴重影響遊戲本身及英屬維京群島商依斯楚數位娛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聲譽,本公司在此再次聲明,玩家切勿聽信或散播未經證實之謠言。若經查證有散播謠言之嫌疑,且危害本公司及遊戲聲譽,本公司將依法,針對傳播、散布之造謠者保留法律追訴權;認為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必將提出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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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之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之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 民法第十八條﹙人格權之保護﹚之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在此提醒各位玩家,切勿聽信來路不明的謠言,同時請勿挑戰法律及公權力散播不實謠言,勿以一念之差,造成永遠的遺憾。
亂Online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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